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证监会圈定基金评价“八不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4日 05:2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上接A01版)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规范基金评选在监管方法上没有采取单纯的设定准入门槛的方式,而是由证券业协会实施自律管理,强化业务规范。

  首先,要求基金评价机构在从事基金评价业务时,使用公开披露的信息,注重对基金的长期评价,综合评价基金的收益和风险,公平对待所有评价对象,保证基金评价方法的一致性和评价结果的客观准确。

  其次,为强化对基金评价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基金评价机构和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媒体如需要进行基金评价也应成立相关机构并向协会备案。

  第三,规定了基金评价业务应当遵循的业务规则,主要包括:基金评价机构应当有完善、系统的理论基础、标准和方法,其不仅应对基金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分析,而且要对基金业绩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基金评价机构应将基金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程序报证监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向社会公告。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结束后,证券业协会将发布相关细则,办法正式实施后协会将公布备案的机构名单。他透露,目前市场上符合上述标准、有一套完整评价体系的基金评价机构有3-5家。评价机构向证券业协会备案评价办法等文件时,如果不符合证监会及协会相关规定,或评价方法体系等与其他机构重复,协会将拒绝备案。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