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土资源部昨日表示,2009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已全部完成,今年批准的城市新增建设规模较去年增加16.7%。其中,41个城市新增建设用地比去年有所增加,29个城市比去年减少,11个城市与去年基本持平。
据介绍,从批准的规划用途看,七成以上的批准用地用于城市交通和公共基础设施及居住项目建设。部分城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不占用新增建设用地,主要通过存量土地安排解决。
国土部相关负责人强调,今后工作中,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城市用地规模和范围,促进城市合理发展;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要结合供地率统筹考虑,批而未用存量土地多的,相应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防止土地闲置。(周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