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及相关事宜;2009年6月9日,该重大资产置换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议案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西安航空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控公司")、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长空")、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盖克")及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工业")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收购人,且西控公司、北京长空、贵州盖克和南方工业以书面形式授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以共同名义制作了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报告,并于2009年6月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2009年6月23日,中航工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09070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对其报送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豁免要约收购南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文件》提出了补正要求,并要求其在30个工作日对补正通知进行回复。
由于补正通知中要求中航工业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且上市公司落实重组委审核意见后,再次报送豁免申请的相关文件,而目前该重大资产重组正在审核过程中,中航工业无法按期提交补正回复文件。鉴于此,中航工业已向中国证监会作了延期报送补正通知回复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南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