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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就保险中介违法违规处罚办法征求意见

  本报讯 为预防和惩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保监会起草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中介业务稽核审计,建立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机制,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并向公安机关等举报涉嫌犯罪案件。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其保险代理人的保险代理行为的管理。

  征求意见稿明确,对保险公司的违规行为,保监会将视性质、情节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撤销责任人的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

  处罚办法最终定稿后,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徐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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