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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公告编号:临2009-12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十次董事会于2009年7月5日发出通知,于2009年7月15日上午8:30在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十一人,参会十一人(其中,独立董事祁国宁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张明光,独立董事华小宁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张明光,董事柏荣华因公出差委托董事严建华进行了表决)。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其中,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规定进行了回避,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聂忠海先生主持。

  与会者经审议各项议案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出资2000万元成立浙江透平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参会的11位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其中,独立董事祁国宁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张明光,独立董事华小宁委因公出差托独立董事张明光,董事柏荣华因公出差委托董事严建华进行了表决,下同)

  二、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汽轮铸锻有限公司提供4080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参会的11位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铸锻公司提供4080万元贷款担保,是公司为了支持该公司加快拓展业务新领域、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合理合规行为。

  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公告日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杭州汽轮铸锻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成立凯能铸件有限公司的议案》;

  铸锻公司为应对经营品种、经营区域不断地扩大,为进一步做大做强铸锻主业,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和采取更符合市场需求的经营方式和手段,铸锻公司拟出资2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凯能铸件有限公司。

  会议经表决,参会的11位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四、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杭州中能汽轮动力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投资贵州水泥项目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中能公司为抢占贵州余热发电项目以及其成套工程市场,拟出资3000万元(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本公司占其60%)组建在贵州投资年产100万吨(日产熟水泥2500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工程公司。

  会议经表决,参会的11位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费150万元/年的协议》

  会议经表决,参会的11位董事,其中3位董事因在杭州汽轮动力集团公司任职,构成关联关系,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董事8位(其中3位董事委托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协议。(该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全文详见2009年7月16日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的附件1;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09年7月1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的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09-14)。

  六、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杭州汽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运输服务的协议》

  会议经表决,参会的11位董事,其中3位董事因在杭州汽轮动力集团公司任职,构成关联关系,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董事8位(其中3位董事委托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协议。(该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全文详见2009年7月16日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的附件2;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09年7月1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的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09-14)

  七、审议《关于本公司参与杭州银行定向增发股份的议案》;

  我公司分别于2004年、2008年通过受让杭州银行股权,现持有杭州银行1.155932亿股,目前我公司持有杭州银行股权比例是8.75%,位于第三大股东。杭州银行近期鉴于业务扩展的需要、满足资本充足率达到10%以上的战略需要,拟通过定向增发增资扩股。

  杭州银行资产质量状况良好,近几年业绩一直名列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前茅。本公司作为杭州银行大股东,将积极参与此次定向增发,促进其尽快做大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占取行业制高点,早日实现IPO,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并从而取得长期良好的回报。

  杭州银行本次定向增发的预案: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增发股数:不超过3 .5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95%,最终增发数量以中国银监会核准以及根据机构投资者需求簿记建档结果为准;

  4、增发价格:以200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资产评估。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考虑多种因素设定底价,然后通过市场竞价的方法确定最终的增发价格,即通过向潜在投资者询价、投资者累计投标认购、根据投标情况簿记建档确定最终的增发价格;

  5、预计融资总额:30亿元左右;

  6、增发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省内外国有企业、省内外优质民营企业等。老股东在同等价格下优先配售(特别是目前持有银行4%以上的现有股东)。境外投资者可在国家允许的比例内参与认购。

  7、认购数量的上下限:机构投资者认购本次增发股份的下限为500万股,上限为认购后其所持股份不超过增发后杭州银行总股份的10%;

  杭州银行本次定向增发股份所募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资本金,以提高资本充足率,支持该行业务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经过详尽的调研和论证,向董事会递交了关于参与杭州银行定向增发的议案,同时建议:在授权价格的范围内,通过参与定向增发,增发后原则上公司持有股份的比例上限为公司目前持有股份的比例。

  会议经表决,参会的11位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杭州银行资产质量状况良好,近几年业绩一直名列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前茅。特别是近几年迅速增长的中小企业的业务,已经形成自己的比较优势。杭州银行的业绩持续增长是可以预见的。因此,公司的投资收益可期的。本公司作为杭州银行大股东,积极参与此次定向增发,不失时机地支持杭州银行尽快做大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占取行业制高点,促进杭州银行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和盈利能力的进一步提高,从而为本公司对杭州银行的投资获得更稳定、更高、更长期的经济效益。同时对杭州银行早日实现其IPO,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八、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会议经表决,参会的11位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详见本公司2009年7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09-13)

  九、审议《关于聘任王钢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聂忠海提议,拟聘任王钢同志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会议经表决,参会的11位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王钢同志简历详见2009年7月16日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的附件3。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公告编号:临2009-13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召开时间:2009年8月5日(星期三)上午9:00

  2.召开地点:本公司接待中心第二会议室

  3.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9年7月29日下午3点整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国家股股东及全体B股股东;股东可亲自参加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和其他受邀请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并表决下列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参与杭州银行定向增发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09年7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09-12)

  三、参加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及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可采取亲临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截止时间:2009年8月4日下午15点30分。

  3、登记地点: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提交文件的要求: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法人股东帐户卡、盖有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其它事项

  1、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石桥路357号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22 ;电话:(0571)85780432、85780198;传真:(0571)85780433;联系人:俞昌权、王钢、王财华。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公司)出席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签名、身份证(或法人股东单位名称、盖章):

  (委托人须列明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是、否,或弃权)。

  委托人(或法人股东单位)股东帐号及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200771证券简称杭汽轮B公告编号:临2009-14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与杭州汽轮动力集团签订商标使用费的协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与杭州汽轮动力集团于1998年签订了10年的“工字牌”商标有偿使用协议,年使用费70万元。协议期满后,本公司与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及诚实信用、参照市场的原则,经多次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署为期5年的本公司使用杭州汽轮动力集团“工字牌”商标的协议,使用费为150万元/年。

  2、杭州汽轮动力集团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63.64%的控股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公司于2009年7月15日召开了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关联方杭州汽轮动力集团签订商标使用费150万元/年的协议的议案》。出席会议的11位董事,其中聂忠海、王鸿康、郑斌3位董事因在杭州汽轮动力集团公司任职,构成关联关系,对此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及本公司章程,此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杭州汽轮动力集团公司

  法人代表:聂忠海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

  企业性质:杭州市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石桥路357号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纺织机械、造纸机械、泵、铸件、电动工具、变速齿轮装置、热交换器、电子管、数控数显装置及上述产品的备品备件;承包境内外机械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与上述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热电工程承包及其设备成套;为集团成员企业采购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设备、备品配件,销售集团成员企业的产品,并为集团下属企业提供水、电、气供应及服务。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公司系中国500强企业之一。2008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701797.92万元,利润总额为103365.76万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杭州汽轮动力集团的净资产为308590.80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工字牌”商标由杭州汽轮动力集团公司所持有,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工字牌”商标,已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在2004年获得“浙江省著名商标”称号,2007年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对“工”字牌商标的使用费用,经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对该商标对公司产品市场份额、行业地位和顾客认知度等方面所产生的作用进行综合评估而形成,并与杭州汽轮集团公司经反复协商而最终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公司授权本公司继续实用“工字牌”商标,协议有效期为五年,从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双方商定,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每年支付杭州汽轮动力集团公司商标使用费,按 150万元人民币/年计算,于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

  (六)该项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10年来使用杭州汽轮动力集团“工字牌”商标为公司产品的形象和信誉的提升,扩大市场占有率和产品领域的拓展,在公司从1998年的销售3.00亿元、利润0.855亿元发展至2008年销售33.19亿元、利润8.19亿元过程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此次续签商标使用权协议,对于本公司继续在工业汽轮机领域保持品牌优势将起到积极作用。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协议已事先提交独立董事并得到独立董事的认可。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股份公司10年来使用杭州汽轮动力集团“工字牌”商标为公司产品的形象和信誉的提升,扩大市场占有率和产品领域的拓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考虑到股份公司产品市场认可度以及使用“工字牌”商标的延续性、必要性,我们认为股份公司产品依然有必要继续使用“工字牌”商标,签署为期5年的“工字牌”商标有偿使用协议是必要的,其使用费150万元/年是公正的、合理的,是有利于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和扩大市场占有率的,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存在。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之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与杭州汽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运输服务关联交易协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自1998年上市时,与杭州汽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十年的《运输服务关联交易协议》已到期,随着我公司的发展和对内部控制提出的更高要求及运输服务市场环境的客观变化,为使我公司持续获得全面、稳定、优质、价格合理的运输及相关服务,鉴于本公司产品运输的特殊要求以及地理位置的便捷,本公司认为有必要与该公司在市场原则的基础上,重新签订运输服务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杭汽轮汽车服务公司向我公司提供汽轮机、燃气轮机、辅机等设备相关货物运输(含装卸、短驳等,下同)服务;

  2)杭汽轮汽车服务公司向我公司提供国际货运代理服务;

  3)杭汽轮汽车服务公司向我公司提供职工上下班交通车客运服务;

  4)杭汽轮汽车服务公司向我公司提供车辆维修服务。

  2、杭州汽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杭州汽轮动力集团公司。因此,杭州汽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单位,上述交易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本公司于2009年7月15日召开了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运输服务的协议 》的议案。出席会议的11位董事,其中聂忠海、王鸿康、郑斌3位董事因在杭州汽轮动力集团公司任职,构成关联关系,对此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及本公司章程,此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杭州汽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杭州市石桥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姚炳林

  注册资本:33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汽车(除小轿车)及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服务:汽车货物运输,汽车大修一类(乙级),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杭州汽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前身是杭州汽轮机厂运输科,后经改制成为一家专业运输服务公司,由杭州汽轮动力集团公司控股30%。杭州汽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2008年营业收入9047.89万元,净利润669.90万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净资产1114.32万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此价格。

  2、交易事项试行政府指导定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试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则以合理的价格构成作为定价的依据,该价格包括合理的成本费用和利润。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职工交通车客运服务、车辆维修等服务。

  2、交易价格和结算方式:

  1)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及装卸价格执行双方年初协商的价格。以人民币结算,每月25日结算当月服务费用。

  2)国际货运代理:每项代理业务单独询价、报价经审核确认。提交相关单证后进行结算。

  3)职工交通车客运服务:接送职工上下班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每年人民币117万元。按月结算,结算期限为当月25日。

  4)车辆维修服务:维修服务执行《浙江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按月结算,结算期限为当月25日。

  3、协议有效期限为1年,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项关联交易可使本公司产品运输得到保障,持续获得全面、稳定、优质、价格合理的运输及相关服务,进一步加强对运输过程的控制,有效控制相关成本。

  (六)本年度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本年度截止2009年6 月,本公司与杭州汽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1062万元。2009年全年预计发生总金额为2484万元。参见公司2009年4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公告《2008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及2009年度预计额》(公告编号:2009-11号)。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协议已事先提交独立董事并得到独立董事的认可。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鉴于本公司产品运输的特殊要求、地理位置的便捷以及杭汽轮汽车服务公司对本公司提供的四大类的服务的必要性,我们认为,仍然有必要与杭汽轮汽车服务公司在市场原则的基础上,签订运输服务关联交易协议。我们独立董事通过严格审视其相关协议,有关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等事项符合市场规则,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或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汽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之运输服务关联交易协议书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公告编号:临2009-15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七次监事会于2009年7月5日发出通知,于2009年7月15日上午10:30在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五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董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长诸水龙先生主持。

  与会者经审议各项议案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汽轮铸锻有限公司提供4080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意见:

  此次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铸锻公司提供4080万元贷款担保,是公司为了支持该公司加快拓展业务新领域、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合理合规行为。

  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公告日的对外担保事项。

  会议经表决,到会的5位监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费150万元/年的协议》

  公司监事会意见:

  考虑到本公司产品市场认可度以及使用“工字牌”商标的延续性、必要性,我们认为本公司产品依然有必要继续使用“工字牌”商标,签署为期5年的“工字牌”商标有偿使用协议是必要的,其使用费150万元/年是公正的、合理的,是有利于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和扩大市场占有率的,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存在。

  公司董事会在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经表决,到会的5位监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协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杭州汽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运输服务的协议》

  公司监事会意见:

  鉴于本公司产品运输的特殊要求、地理位置的便捷以及杭州汽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提供的四大类服务的必要性,我们认为,仍然有必要与杭州汽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市场原则的基础上,签订运输服务关联交易协议。我们通过严格审视其相关协议,有关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等事项符合市场规则,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或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经表决,到会的5位监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协议。

  四、审议《关于本公司参与杭州银行定向增发股份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作为杭州银行大股东,积极参与此次定向增发,不失时机地支持杭州银行尽快做大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占取行业制高点,促进杭州银行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和盈利能力的进一步提高,从而为本公司对杭州银行的投资获得更稳定、更高、更长期的经济效益。同时对杭州银行早日实现其IPO,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会议经表决,到会的5位监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九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临2009-16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汽轮铸锻有限公司

  提供4080万元贷款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铸锻公司目前运转的实际情况,日常资金已十分紧张,随着产能扩大,销售爬坡,销售价格的下跌,各类材料波动导致利润下滑,资金会更加紧张。因此,铸锻公司于2007年下半年启动的锻造投资项目。目前需贷款,铸锻公司要求本公司给予担保。贷款额度(含银行授信担保)约需8000万元。

  2、8000万元贷款的担保方式

  铸锻公司属本公司控股51%的有限公司,其余49%股权为自然人杨连荣持有。铸锻公司提出,8000万元的贷款担保按本公司与自然人杨连荣持有的股权比例共同担保,其中本公司担保约4080万元,审计委员会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同意。

  3、贷款期限:以本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三年。

  二、被担保人铸锻公司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2200万元

  2、成立时间:2004年3月1日

  3、注册地址:杭州余杭区塘栖工业区块2号路

  4、经营范围:生产:树脂砂铸铁件、有机酯水玻璃砂铸钢件;安装、维修:铸造设备;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货物进出口。

  5、法定代表人:杨连荣

  6、其他情况:

  截止2008年底铸锻公司总资产为19,846.55万元,流动负债为6,738.08万元(其中:短期借款3,100万元 ,应付账款2,524.80万元, 应交税金506.88万元); 净资产为12,960.92万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34.69%。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银行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同意为其提供贷款(包括授信额度)担保,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

  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铸锻公司提供4080万元贷款担保,是公司为了支持该公司加快拓展业务新领域、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合理合规行为。

  五、公司累计担保数情况

  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发生其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也没有其它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公告日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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