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重汽A股公司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与第三方有重大合作项目,属敏感信息,A股停牌。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重汽)今天宣布,公司将与全球卡车技术领先的工业集团德国曼公司(MAN)在技术和资本层面进行长期战略合作,双方签署了包括股东协议、技术许可协议、股份购买协议、可转换债券认购协议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文件
据了解,根据有关协议,德国曼公司(MAN)将其先进的卡车和发动机技术以独占许可的方式在中国境内授权给中国重汽及相关下属公司,并与中国重汽合作生产和销售基于该技术的“技术提升型”卡车;在保持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对中国重汽51%的控股条件下,MAN将通过认购公司约5.99亿新股的可转股债券以及向重汽集团购买约0.91亿股公司已发行股份,获得中国重汽(香港)25%加一股的股权,涉资60.48亿港元。每股转股股份的转股价以及每股已发行股份的购买价均约为8.76港元,较公司停牌前最后收市价每股7.51港元溢价约16.6%。
据介绍,MAN是在欧洲运输相关工程领域领先的工业集团,是全球第三大重型卡车制造商。MAN集团在德国联合交易所上市,是德国30大上市公司之一。
除了股权合作外,中国重汽披露,公司和被许可方与MAN SE的子公司MN,就许可技术和专门技术国产化等问题达成协定。技术协议的总代价约为9.18亿港元,该技术许可协议规定,作为被许可方的济南商用和济南动力将获得由MN提供的完整TGA卡车、符合欧II、欧III、欧IV及欧V排放标准的D08、D20及D26发动机,以及相关零部件在中国的独家使用权,以供被许可方和集团等成员公司根据技术许可协议的条款及条件,生产及装配用于技术提升型卡车及其他汽车的合同产品及备件。此外,按照该协议规定,获准的分被许可方济南桥箱及杭州发动机,以及被许可方的供应商,将有权使用许可技术和专门技术。技术提升型卡车将由中国重汽的若干成员公司在中国生产和装配,包括被许可方和济南卡车。被许可方及MAN将在技术许可协议所订明地区内拥有技术提升型卡车的销售权。
中国重汽董事局主席马纯济表示,中国重汽通过引进MAN在发动机和整车研发中的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将使核心竞争优势更加明显。记者还从MAN处了解到,MAN认为此次跨国联手,将其所拥有的先进技术工程和中国重汽现有的制造平台、当地工艺和广泛销售网络,得以整合。“我们的合作建立在与中国重汽多年友好关系的基础之上,注资中国重汽将为即将推出的新一代重型卡车打下坚实基础。我们也将尽力支持中国重汽的发展,以加强其在中国的领先地位”MAN集团首席执行官汉肯·萨缪尔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