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批复:《关于核准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及《关于核准豁免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要约收购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近日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09]第076号的验资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于2009年7月3日完成了股份发行及股份变更登记的工作,股份发行后,公司总股份由410,000,000股,变更为484,625,174股,见下表:
单位:股
注:本次发行74,625,174股,限售期为36个月。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