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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通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动后,其公司性质、所有权属、与我公司股权控制比例、控制关系均未发生任何变化。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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