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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进展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6日 05:1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8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刊登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公告,公司股改对价实施以辽机集团收购公司56.76%股权的豁免要约收购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为前提条件。现辽机集团豁免要约收购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待公司56.76%的股权全部过户及辽机集团支付股改对价后,方可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已过户股份情况:

  1.中企资产托管经营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9,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99%)已过户给辽机集团。(详见2006年11月22日《中国证券报》)

  2.北京杰圣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四川嘉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8,4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9.98%)已过户给辽机集团。(详见2007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

  3.北京杰圣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绅士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4,284,383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8.90%)已过户给辽机集团。(详见2007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

  4.陕西恒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3,587,002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6.12%)已过户给辽机集团。(详见2007年4月21日《中国证券报》)

  5.陕西恒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6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98%)已过户给辽机集团。(详见2008年12月24日《中国证券报》)

  6.四川嘉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731,56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49%)已过户给辽机集团。(详见2009年1月22日《中国证券报》)

  截止本公告日,辽机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28,87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6%。因新疆高院及乌鲁木齐中院在执行最高人民法院【2005】167号、【2006】297号文件时,对执行中的相关措施和具体办法提出异议,要求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故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85,973,400股及尚未过户到辽机集团名下。此外,原持有公司3,726,240股的中企资产托管经营有限公司已成为壳公司,因缺少相关手续未能过户,目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正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目前,辽机集团及有关方面正在积极协商新疆德隆在银行质押的股权过户给辽机集团的相关事宜,争取早日办理相关股权过户手续。

  公司将视股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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