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盛润(000030)公告,日前,公司从大股东处获悉,公司债权人深圳市兴雅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司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依法审查是否受理本案。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何法律文件,本案是否被人民法院受理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称,申请人深圳市兴雅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于2009年5月7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成为公司债权人,该公司申请公司重整的目的是希望通过重整使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从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公司表示,债权人的申请能否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受理本案,公司如果重整不成功将直接面临破产清算。
据了解,重整指的是对于已经具有破产原因但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挽救债务人的积极程序。但是,如果债务人重整不成功,依然难逃破产命运。(王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