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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丽萍:创业板是完整投融资产业链的重要一环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6日 01:01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庄少文

   由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和讯网主办的“2009中国创业板高峰论坛”7月4日在深圳五洲宾馆隆重举行。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在论坛上表示,创业板的启动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风险定价能力是一次全面的考验,我国要根据中国自主创新企业和成长性企业的特点以风险定价能力为关键环节,形成有利于这些企业成长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

   宋丽萍表示,创业板将直接为成长期或成长初期的中小企业注入急需的股权资本,而且会带动创业投资等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发展,进一步形成包括天使资本、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专业创投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到公开股票市场的完整的投融资产业链,全面完善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系,这将在整体上优化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供给结构,缓解我国高风险承受能力的股权资本供给不足的结果性矛盾。

   宋丽萍指出,相比较于当前的主板和中小板,创业板是一个相对高风险的市场,创业板上市公司多处于成长的初期,经营层面的不确定因素多,风险识别、风险定价难度更大,从目前创业板上市资源的情况看,拟上市公司不但出现在传统制造业,还大量集中在服务业以及新经济、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在技术和商业模式上具有明显的创新特色,创业板市场的启动意味着一批我们相对陌生的企业将登上中国资本市场的舞台,这些企业无形资产比较高,成长性好,经营不确定性大,根据过往的业绩固定资产等传统方式进行定价已经很难反映出企业的发展前景和真实的价值,在一个相对高风险的市场中风险定价能力是实现目标定位的微观基础,创业板市场只有对于创新型企业进行合理的估值,才能促进市场的稳定运行,才能确保对优秀企业的吸引力,而且创业板的定价基准会直接为创投等股权资本市场的价格形成提供依据,显著提高创投等股权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宋丽萍表示,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企业和成长性企业成长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需要市场各方的共同努力,具体来说要做好几件事情。

   一是进一步调整监管理念和监管机制,创业板市场在制度设计过程中已经考虑了创新型企业和成长型创业企业的特点,在发行上市条件上突出了核心技术的披露要求,明确了交易所发行人、承销商的风险警示责任,在交易制度上沿入了投资者适当管理,防止定价机制扭曲等等,这些措施为市场定价功能的有效发挥创造了条件。就交易所而言,一方面要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努力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另一方面要促进市场的合理定价。

   二是进一步发挥证券中介机构的作用,中国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改革正在不断推进,特别是近来的发行机制改革对于中介机构的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今后创业板市场的建设过程中,中介机构要进一步提高研究能力,在引导市场合理定价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是进一步培育理性投资人。从主板和中小板企业的情况来看,中国投资者仍然需要进一步形成理性和成熟的投资理念,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成长性高、风险较大,对于投资者的判断能力要求就更高,因此创业板市场在制度设计上对投资者的投资经验比较重视。我们希望广大投资者能够充分认识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点,理性投资,特别希望机构投资者加强研究,在市场价格的形成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与金融学教授许小年,北大创业投资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刘健钧,国金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金岩石以及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应春等嘉宾出席了论坛并发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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