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张育军在日前举办的“金融危机背景下金融发展与金融法治研讨会”上表示,上交所将切实发挥交易所职能和优势,积极推动资本市场法制建设,为资本市场发展和上海金融中心建设贡献力量。张育军认为,具体而言,有四方面的司法介入和保障需要予以关注:一是投资者保护的司法介入,二是公司治理的司法介入,三是市场创新的司法介入,四是交易所自律管理的司法介入。
张育军的话句句说到了证券市场的问题本质。司法介入不彻底,通过内幕交易,股市就会成为一些人的自动取款机。司法介入不彻底,掏空上市公司的犯罪行为就会成为少数人非法致富的途径。而对交易所和市场创新的司法介入,才能从机制上避免制度谋利。但仅仅司法介入还不够,还需要一些强有力的辅助措施。
首先,证券市场存在的“老而不死”、“病而不死”、尽情折腾就是不死的上市公司“长生不老”现象违背了市场规律,必须打破。要建立促进证券市场正常的新陈代谢退市制度。如果制度上缺乏上市公司正常退市的途径,那重组来重组去的故事就会写成长篇小说,内幕交易的种子就能找到疯狂发芽的土壤。纵然司法再介入,反正不死,换个名字再风光回来,这无疑会让法律的尊严和威信受到损害。
我们可以反思一下最近一段时间的牛股,无论是ST有色,还是万方地产,或者是曾经的ST幸福,都是经过重组之后置换进来的新资产。如果一个市场把上市公司亏损之后再腾笼换鸟当成主流游戏,最终市场选择的输家将会是市场自己。
其次,应该选择恰当时机,允许国内投资者去投资海外证券市场,给投资者更多的投资选择,这样才会避免由于政策原因造成投资市场单一、投资品种单一带来的风险。
此外,司法介入之后更要明确资本市场的最重要的任务,这个任务不是仅为国有企业服务,不是为大小非提供兑现资金,更不是为社会保障基金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而是回报投资者。证券市场最大的魅力,最本质的动力来自对投资者的回报。上市公司爱折腾爱亏损不退市是让证券市场变成一个失去活力的“胖子”,而回报不回报投资者都无所谓,更不会遭到谴责和严厉的处罚,那又有谁爱从自己兜里掏银子回报投资者呢?这种不注重投资回报的市场机制需要改变。
问问身边的投资者,包括那些机构投资者,听听他们来股市的主要目的吧,多数参与者是为了来谋取证券市场的差价而来的,是为了买入与卖出之间的投机差价而来的。这种情况不改变,纵然司法介入,股市也会时常要表现自己的赌性。强制分红制度应该和司法介入联合起来,让分红成为人们投资股市分享股市的一种常态。
建立科学的退市机制,多层次的开放市场体系,以及强制分红制度,在这三个辅助措施的帮助下,加上司法介入,这些因素综合起来,才有可能让国内资本市场在世界舞台上独树一帜。(李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