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A股 600613B股 900904股票简称:A股 永生数据B股 永生B股编号:临2009-007

  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30日在上海市南京西路1168号中信泰富广场七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71014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1%;其中内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7名,代表公司股份数70667615股,占内资股份总数的69.09%;外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1名,代表公司股份数346748股,占外资股份总数的0.7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卡先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表决结果详见附件《表决结果汇总表》):

  1、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利润分配方案》。鉴于本公司2008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审议通过《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3万元。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在获得商务部批准后将公司名称变更为 “上海永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将英文名称变更为“Shanghai Wingsung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td.”。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在获得商务部批准后将公司经营范围由“城市地理数据的采集、处理、开发与销售城市信息系统的软件,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生产与销售笔类及其配套产品与零配件;投资符合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项目(具体项目另行报批)”变更为“企业经营管理咨询”。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在获得商务部批准后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1)将原《公司章程》第四条原文为:“公司注册名称: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 Wingsung Data Technology Co., Ltd.”

  修改为:“公司注册名称:上海永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 Wingsung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td.”

  (2)将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原文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城市地理数据的采集、处理、开发与销售城市信息系统的软件,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生产与销售笔类及其配套产品与零配件;投资符合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项目(具体项目另行报批)。”

  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企业经营管理咨询。”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2008]57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将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原文为:“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修改为:“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三)对于报告期内盈利,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为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在公司的用途。”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陈福宁、张嘉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附件:《表决结果汇总表》

  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一日

  2008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汇总表

  决议内 资 股外 资 股总计

  序号同意反对弃权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决议17066685699.99896420.00091170.000234673899.997100 100.00297101359499.99896420.00091270.0002

  决议27066645099.998410480.00151170.000222673865.389912000034.6073100.00297089318899.82941210480.17051270.0002

  决议37066685699.99896420.00091170.000234673899.997100 100.00297101359499.99896421270.0002

  决议47066685699.99896420.00091170.000234673899.997100 100.002999.99896420.00091270.0002

  决议57066685699.99896420.00091170.000234673899.997100 100.00297101359499.99896420.00091270.0002

  决议67066685699.99896420.00091170.000234673899.997100 100.00297101359499.99896420.00091270.0002

  决议77066685699.99896420.00091170.000234673899.997100 100.00297101359499.99896420.00091270.0002

  决议87066685699.99896420.00091170.000234673899.997100 100.00297101359499.99896420.00091270.0002

  决议97066685699.99896420.00091170.000234673899.997100 100.00297101359499.99896420.00091270.0002

  决议107066685699.99896420.00091170.000234673899.997100 100.00297101359499.99896420.00091270.0002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