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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1日 05:1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376股票简称:首开股份编号:临2009-02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9年6月29日在北京丽亭华苑酒店三层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董事王爱明先生委托董事任景全先生代为出席此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刘希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股份公司董事刘希模先生为股份公司董事长。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选举股份公司董事刘希模先生为股份公司董事长,代表股份公司行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股份公司《章程》规定赋予股份公司董事长的职责。

  2.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股份公司董事王少武先生为股份公司副董事长。

  3.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股份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经审议,选举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刘希模先生

  委员:王少武先生、杨文侃先生、王明先生、王德勇先生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王德勇先生

  委员:刘云波先生、任景全先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孙茂竹先生

  委员:刘云波先生、王明先生

  4.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股份公司董事王少武先生为股份公司总经理。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股份公司董事长刘希模先生的提名,决定聘任股份公司董事王少武先生为股份公司总经理。

  5.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当选股份公司董事长刘希模先生提名,委任王怡先生为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股份公司《章程》赋予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6.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股份公司总经理王少武先生提名,委任杨文侃先生、王明先生、潘刚升先生、潘文先生、赵龙节先生为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杨文侃先生兼任股份公司财务总监;胡瑞深先生为股份公司总工程师;王宏伟先生为股份公司总经济师。

  7.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当选股份公司董事长刘希模先生提名,委任钟宁先生为股份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各项任命,任期均到2012年6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上述新委任的高管人员简历参见附件1。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门市融辉置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为海门理想城二期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门市融辉置业有限公司拟向广东发展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申请人民币2.5亿元贷款,期限两年,由公司和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述贷款共同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09-030号对外担保公告)

  9.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为满足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5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2个月,由中信国安集团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30日

  附件: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少武先生, 1961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副经理,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杨文侃先生, 1957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北京世安住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北京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王明先生, 1955年1月出生,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助理工程师职称。曾任北京天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潘刚升先生, 1960年10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助理工程师职称,国际注册商业房地产投资师。曾任北京天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潘文先生, 1963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望京新城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副经理,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望京新城分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经济合作事业部部总经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龙节先生, 1970年9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天鸿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怡先生,1967年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房地产经济师,英国特许会计师。曾任北京天鸿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行业务部经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胡瑞深先生, 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北京天鸿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王宏伟先生, 196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建筑师,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规划师,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股票代码:600376股票简称:首开股份编号:临2009—02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海门市融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门融辉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截至目前,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叁亿贰仟贰佰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海门理想城二期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门市融辉置业有限公司拟向广东发展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申请贷款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由本公司和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24个月。海门融辉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90%,全部持股比例为100% 。此项担保实施后,本公司对海门融辉公司担保总额度为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海门融辉公司现有股东为本公司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90%,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0%。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海门市海门镇解放东路电视塔东(海门开发区管委会内),法定代表人:张绍辉。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经营)、销售自行开发商品房、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9,408.00万元,负债总额49,578.40万元,净资产29,829.6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海门融辉公司拟向广东发展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申请贷款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由本公司和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24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提供以上担保是为了支持海门融辉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董事会认为,海门融辉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叁亿贰仟贰佰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6股票简称:首开股份编号:临2008—03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6月29日在北京丽亭华苑酒店三层会议室召开,监事胡仕林、李波、郭士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胡仕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股份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通过,选举胡仕林先生为股份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到2012年6月2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6证券简称:首开股份编号:临2009-03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29日上午9时在北京丽亭华苑酒店三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677,396,1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6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刘希模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就此项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投票选举,表决情况:

  刘希模先生:同意677,396,15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王少武先生:同意677,396,15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杨文侃先生:同意677,396,15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任景全先生:同意677,396,15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王明先生:同意677,396,15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王爱明先生:同意677,396,15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选举刘希模先生、王少武先生、杨文侃先生、任景全先生、王明先生、王爱明先生为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就此项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投票选举,表决情况:

  孙茂竹先生:同意677,396,15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刘云波先生:同意677,396,15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王德勇先生:同意677,396,15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选举孙茂竹先生、刘云波先生、王德勇先生为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提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7,396,15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公司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含税)提高到每人每年6.5万元人民币(含税)。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就此项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投票选举,表决情况:

  胡仕林先生:同意677,396,15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李波女士:同意677,396,15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选举胡仕林先生、李波女士为股份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5、《关于修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滚存利润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7,396,15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经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滚存利润的原安排方式为:“如果本次发行在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则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如本次发行在2008年12月31日前不能完成,则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归老股东,2009年1月1日至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现修改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截至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全部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朱玉栓律师、吴团结律师现场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关于修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滚存利润安排的议案》涉及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律师建议,公司重新召开股东大会并提供网络投票对该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30日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股票代码:600376公告编号:临2009-03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7月16日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滚存利润安排的议案》。此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09年7月16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2009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第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丽亭华苑酒店三层会议室

  第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滚存利润安排的议案》。

  第四、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该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五、会议提案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1、《关于修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滚存利润安排的议案》: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1

  第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于2009年7月9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第七、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第八、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09年7月15日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D座13层公示证券部

  第九、其他事项

  1、公司将于2009年7月10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

  附件1: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2: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6月30日

  附件1: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2、表决议案

  ■

  3、表决意见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首开股份"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关于修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滚存利润安排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某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所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为法人股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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