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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拟发35亿公司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1日 04:3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牛洪军

  

  长江电力(600900)公告,公司董事会于6月29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根据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拟发行2009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35亿元人民币,存续期为10年。

  第一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由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公告称,本期公司债券由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发行时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09年9月19日之前完成发行,采取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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