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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878证券简称:云南铜业公告编号:2009--03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披露2008年年报时,因提交文档的格式转换错误,无法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09】第1109号)中的附表--《上市公司200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上网,现将本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更新后上网(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200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中显示存在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17,784,743.11元,具体占用明细如下(单位:元):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云南楚雄思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85,635,200.00

  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3,225,048.81

  云南铜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3,000,000.00

  云南亚太矿冶环保产业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1,500,000.00

  德钦盈科矿冶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1,000,000.00

  云南铜兴工贸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87,509.33

  云南铜业新星锌合金有限公司

  受母公司重大影响

  75,149.76

  昆明西山有色金属科技开发公司

  受本公司重大影响

  17,697,305.44

  云南易门经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受子公司重大影响

  3,902,634.80

  易门致远机电工贸有限公司

  受本公司的子公司重大影响

  1,654,409.57

  昆明云铜电工器材有限公司

  受本公司重大影响

  7,485.40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小计

  117,784,743.11

  自发现本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云南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理工作进行了联合督办。本公司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真清理,力争将发现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完毕。现将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一、云南楚雄思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楚雄思远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思远公司”)2008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为85,635,200.00元。云铜集团于2006年5月30日与赤峰市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和赤峰市喀喇沁旗开源矿产有限公司签订了《喀喇沁旗煤碳详查地质成果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思远公司以云铜集团子公司的身份履行此合同。2006年12月19日,由于思远公司刚成立不久,流动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此笔大额款项,因此,与云南楚雄矿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矿冶”)签订了《“喀喇沁旗煤碳详查地质成果转让合同”履行权益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思远公司将《喀喇沁旗煤碳详查地质成果转让合同》履行权益以85,635,2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楚雄矿冶。 2007年1月,云南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楚雄矿冶进行云南铜业定向增发财务报表审计,对该笔业务提出异议,认为:“此笔款项虽已支付,但无相关的喀喇沁旗煤碳详查地质成果、探矿证书、采矿证书,构不成实质投资行为,不能装入到上市公司,楚雄矿冶与思远公司签订的转让协议无效,应向思远公司收回款项。”楚雄矿冶于2007年11月2日收到思远公司支付的款项85,635,200.00元,但2008年1月23日楚雄矿冶通过银行又将85,635,200.00元款项支付给思远公司,楚雄矿冶对思远公司应收85,635,200.00元。至2008年年度报表披露时,仍然无法确定该投资事项。本公司就此事与云铜集团进行沟通,云铜集团严格遵守有关上市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规定,对思远公司的行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敦促思远公司在1个月内将该笔投资款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楚雄矿冶。

  处理情况:2009年5月27日,楚雄矿冶已全额收到思远公司归还的现金85,635,200.00元。

  二、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铜锌业”)2008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为3,225,048.81元。此款为云铜锌业提供给本公司的原料在后期品质复检时发现品质差异,本公司应对其收回原来已经支付的原料款。因该事项正在仲裁过程中,经双方协商,同意用云铜锌业后期提供给本公司的原料应付款冲抵,并于2009年5月内全部冲抵完毕。

  处理情况:2009年5月31日,云铜锌业占用本公司的3,225,048.81元,以“其他应收款” 2,859,427.61元和应付该公司的原料款“应付账款”进行对冲,同时将原料采购时多抵扣的进项税365,621.20元转出。

  三、云南铜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铜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勘查开发公司”)2008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为3,000,000.00元。此款项是勘查开发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服务,按工作进度本公司向其预付的评估服务费,但因勘查开发公司未能及时开具发票结算而形成的挂账。该业务将于2009年5月份由矿产资源勘查公司开具发票后结清。

  处理情况:2009年5月25日,勘查开发公司已将发票开具给本公司。

  四、云南亚太矿冶环保产业公司

  云南亚太矿冶环保产业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冶”)2008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为1,500,000.00元。此款项为2008年亚太矿冶购买易门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门铜业”,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子公司)烟灰、领用易门铜业材料以及应付易门铜业水电款项所形成的挂帐。由于亚太矿冶主要产品电积铜可作为易门铜业的基本生产原料,经协商,用其对易门铜业销售产品电积铜的货款抵减该部分款项。根据易门铜业与亚太矿冶在年初签订的电积铜购销合同(编号:YTDJT-YT-09-01),合同规定亚太矿冶在2009年5-12月内向易门铜业提供电积铜60个金属吨。(按现行市价预计,价值约为1,800,000.00元。)因此,亚太矿冶所欠货款不存在坏账风险。易门铜业计划于2009年5月底前清理完毕。

  处理情况:2009年5月25日,易门铜业已全额收到亚太矿冶归还的现金1,500,000.00元。

  五、德钦盈科矿冶开发有限公司

  德钦盈科矿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钦盈科”,该公司为云铜集团控股公司)2008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为1,000,000.00元。此款项是由于德钦盈科没有流动资金,向德钦维科矿山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迪庆矿业的子公司)借款所发生。德钦盈科计划于2009年5月底以现金方式偿还。

  处理情况:2009年5月27日,德钦维科矿山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已全额收到德钦盈科归还现金1,000,000.00元。

  六、云南铜兴工贸有限公司

  云南铜兴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兴工贸”)2008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为87,509.33元。此款是铜兴工贸提供的原料出现品质差异扣下的款项。现因铜兴工贸已申请注销,正在办理清算,无法收回款项,本公司将于2009年5月内做坏帐核销。

  处理情况:铜兴工贸现正在办理注销手续,其注销公告已于2007年12月11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2009年5月31日,本公司已对铜兴工贸的“其他应收款”87,509.33元进行坏账确认,同时将原料采购时多抵扣的进项税转出。

  七、云南铜业新星锌合金有限公司

  云南铜业新星锌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星锌合金”)2008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为75,149.76元。此款是由于新星锌合金与本公司共用供水、供电、供气管网,本公司统一对外支付后,定期与新星锌合金结算使用费,在12月31日的时点上为应收款。

  处理情况:由于该业务是滚动的、周期性决算,待供电、供水部门发票开具后即可结清。

  八、昆明西山有色金属科技开发公司

  昆明西山有色金属科技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西科公司”)2008年末占用资金余额为17,697,305.44元。西科公司是云南冶炼厂于1993年开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500,000元。2004年8月,云南冶炼厂破产关闭后,西科公司交由本公司委托管理,委托管理后本公司仍按照市场定价原则提供西科公司生产所需原料,并提供冶炼烟尘综合回收技术服务。2008年西科公司改制为云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在2004年至2007年期间,西科公司未向本公司上缴过托管收益。2007年9月,本公司决定以技术服务费的方式一次性收取32,500,000元服务费。因西科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资金紧张,不能一次性支付该笔资金,至2008年末尚有余额17,697,305.44元(其中17,500,000元为技术服务费,197,305.44元为水电费)未能支付。

  处理情况:2009年6月26日,本公司已全额收到西科公司技术服务费17,500,000元;剩余的197,305.44元为水电费,该业务是滚动的、周期性决算,待供电、供水部门发票开具后即可结清。

  九、云南易门经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易门经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易门经一”)2008年末占用资金余额为3,902,634.80元。该笔欠款的形成,一是由于易门经一向玉溪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矿业”,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借款,二是易门经一长期委托玉溪矿业为其加工铜矿石,玉溪矿业对其收取加工费,由于结算及付款时间等因素形成该项挂账。

  处理意见:2009年6月11日,玉溪矿业已全额收到易门经一归还的现金。

  十、易门致远机电工贸有限公司

  云南易门致远机电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公司”)2008年末占用资金余额为1,654,409.57元。此款项的形成是由于致远公司长期向玉溪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矿业”)销售备品备件及提供设备维修等服务,但结算单据传递滞后等因素,向致远公司采购的部分备件已结算但相应单据还未做账务处理。

  处理意见: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单据的传递速度,及时入账,尽量减少往来款余额。

  十一、昆明云铜电工器材有限公司

  昆明云铜电工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铜电工器材”)2008年末占用资金余额为7,485.40元。此款的形成是由于云铜电工器材与本公司共用供水、供电、供气管网,本公司统一对外支付后,定期与云铜电工器材结算使用费,在12月31日的时点上为应收款。

  处理情况:由于该业务是滚动的、周期性决算,待供电、供水部门发票开具后即可结清。

  目前,本公司已顺利完成了全部117,784,743.11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理工作。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本公司将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证监发【2003】56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发生,以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78证券简称:云南铜业公告编号:2009--032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09年 6月 2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 2009年 6月 29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 11 份,实际发出表决票 11 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 11 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散云南铜业铜材有限公司的议案》。

  云南铜业铜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是以生产电工用铜线坯、接触导线铜银合金线坯、铜锡合金线坯为主的铜加工企业。铜材公司注册资本4,500万元,其中: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出资 4,265 万元,占总出资额的 94.78%;昆明金辉房地产开发公司出资 150 万元,占总出资额的 3.33%;云南铜兴工贸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1.11%;自然人股东杨志兵、郭建立、吴予才、郑伟俊、赵大军等共同出资 35万元,占总出资额的 0.78%。

  为进一步优化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压缩管理层次,减少关联交易,集中优势资源和优良资产,充分发挥企业整体优势,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本公司决定解散铜材公司,并提请铜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待铜材公司股东大会形成解散决议,清算完毕,注销其法人资格后,本公司将组建加工分厂,利用本公司的铜材加工生产线设备组织生产,以确保本公司目前铜线坯产品市场的占有率。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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