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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沪交易所部署中报披露 8月31日完成披露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9日 20:05  全景网

  全景网6月29日讯 深沪交易所周一分别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中期报告工作的通知》,对上市公司2009年半年报的披露工作作出部署,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在8月31日前完成披露工作。

  沪深交易所表示,在2009年6月30日之前上市的公司均应在8月31日前完成中报披露工作,而在2009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未披露2009年上半年业绩的,也应当于8月31日前按要求披露2009年中报。

  为避免中报披露时间过于集中,根据均衡披露原则,上交所原则上每日安排不超过50家公司披露中报,深交所最多安排30家公司披露中报。

  《通知》规定,上市公司无法在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本次半年报披露工作的,应当在2009年8月15日前提交书面说明,并公布未能如期披露本次半年报的原因、解决方案和延迟披露的最后期限。交易所将自2009年9月1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直至其披露本次半年报后复牌,同时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通知》强调,上市公司应当预先和交易所预约本次半年报的披露时间。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沪市要求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深市要求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确定新的披露时间,经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

  深交所还同时发布了《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该《通知》鼓励中报预约披露时间在8月份的中小板公司在7月底前披露中期业绩快报。如果在半年度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提前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半年度业绩快报。(全景网/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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