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6月25日在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授权委托1人(独立董事袁晓玲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委托独立董事王幽深先生代为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根据公司总经理任育杰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马玉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马玉山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根据公司总经理任育杰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朱怀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朱怀文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李桂荣女士、袁晓玲女士、王幽深先生对马玉山先生、朱怀文先生的任职资格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马玉山先生、朱怀文先生提供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他们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对上述人员的提名。
三、关于公司麻黄山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项目借款的议案;
鉴于麻黄山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项目已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审发[2009]98号《关于麻黄山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核准由公司进行建设,同意公司向银行借款38,800万元(总额度),借款期限15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1票反对(赵显翔董事反对的原因是个人认为麻黄山风电场一期、二期工程同时开工公司资金压力过大)。
四、关于公司红寺堡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项目借款的议案;
鉴于红寺堡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项目已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审发[2009]97号《关于红寺堡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核准由公司进行建设,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借款37,440万元(总额度),借款期限15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600万元的议案;
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注册(实收)资本为12,000万元。该公司成立以来,经营情况稳定。根据该公司实际情况,需向其增资600万元。增资后,该公司的注册(实收)资本为13,2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总额为6,600万元,出资比例仍为50%;另一股东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总额为6,600万元,出资比例仍为50%。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何怀兴先生、赵显翔先生、冯少平先生、杨锐军先生、田永忠先生回避表决后,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李桂荣女士、袁晓玲女士、王幽深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本次审议关联交易的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权益。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六、关于提请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审议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马玉山先生、朱怀文先生简历
马玉山,男,1968年12月出生,汉族,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91年参加工作,历任吴忠仪表厂技术中心技术员、室主任、技术中心副主任、主任,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二届董事会董事、总工程师,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吴忠仪表公司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10.1.6条的规定,马玉山先生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马玉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怀文,男,1964年8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吴忠仪表厂车间技术员、主任工程师、工艺室主任、车间主任,铸造统括部部长,公司二届董事会董事,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子公司宁夏朗盛铸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风电设备构件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银星能源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10.1.6条的规定,朱怀文先生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怀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