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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86证券简称:东方金钰公告编号:临2009- 11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6 月26日上午9点30分以传真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6月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传真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子公司向建设银行深圳田背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此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东方金钰”)向建设银行深圳田背支行(简称“建行田背支行”)申请三年期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用于代上市公司偿还2亿元银行贷款,新增1亿元贷款用于深圳东方金钰黄金摆件、翡翠成品的加工及销售,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事项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3亿元

  (2)借款期限:3年

  (3)借款利息:5.04%(年利息)

  (4)借款用途:

  ①代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在建行武汉中南路支行的2亿元贷款;

  ②用于深圳东方金钰公司黄金摆件、翡翠成品的加工及销售;

  ③补充深圳东方金钰公司流动资金。

  (5)结息方式:月结。

  (6)担保方式:

  ①深圳东方金钰拟将帐面价值为1.76亿元的38件翡翠观音群雕抵押给建行深圳田背支行;

  ②云南泰丽宫珠宝有限公司用位于昆明市春城路的2栋商业房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③湖北东方金钰拟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④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赵兴龙个人同意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⑤深圳市重点民营企业贷款政府风险补偿金及企业自助互保金对该贷款提供增信。

  2、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同意为深圳东方金钰在建行田背支行申请三年期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同意子公司抵押贷款并代本公司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此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在建设银行武汉市中南路支行2亿元贷款即将到期,为了便于贷款的维护,方便就近与贷款行联系,经与建设银行协商,公司同意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东方金钰)向建设银行深圳田背支行申请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具体事项如下:

  (1)同意深圳东方金钰将其拥有的账面价值为1.76亿元的38尊翡翠观音群雕抵押给建设银行深圳田背支行。

  (2)同意用其中2亿元代上市公司偿还在建设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的贷款,新增贷款1亿元用于深圳东方金钰黄金摆件、翡翠成品的加工及销售,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会议时间:2009年7月15日,星期三,上午9点30分。

  (2)、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东方金钰珠宝大厦3楼

  (3)、会议事项:

  ①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②关于同意子公司抵押贷款并代本公司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③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独立董事、董事和监事津贴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②截止2009年7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5)、会议登记办法:

  ①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或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②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③登记时间:2009年7月14日

  ④联系人: 方莉 李周洁

  联系电话:0755—25266298传真:0755—25266279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东方金钰珠宝大厦3楼

  邮政编码:518020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6证券简称:东方金钰公告编号:临2009-12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 担保人: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3亿元

  ● 反担保情况:无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58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158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东方金钰”)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田背支行(简称“建行田背支行”)申请三年期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赵兴龙先生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云南泰丽宫珠宝有限公司用房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深圳东方金钰用所拥有的38尊翡翠观音群雕作为抵押。深圳市重点民营企业贷款政府风险补偿金及企业自助互保金对该贷款提供增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单笔担保金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董事会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点:深圳市盐田区黄金珠宝大厦八楼。

  法定代表人:赵宁。

  经营范围:珠宝首饰、工艺品,玉石及制品的购销等。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深圳东方金钰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4%股权。

  截止到2009年3月31日,深圳东方金钰总资产 49341.11万元,负债合计15594.80万元,净资产 33746.31万元,净利润 76.9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深圳东方金钰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田背支行(简称“建行田背支行”)申请三年期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被担保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为本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企业,提供上述担保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由于单笔担保金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全体董事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1580万元,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0万元,逾期担保累计1580万元。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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