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9年第六次会议于2009年6月23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传送会议资料、并经电话确认,于2009年6月25日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并于2009年6月25日10:00前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设立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成立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以其在楚雄州境内开展矿产资源经营业务。
经记名通讯表决,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