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96证券简称:广聚能源(12.020,-0.04,-0.33%)编号:[2009]016号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年度分红派息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9年5月11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5月12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52,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8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 股派0.72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税发生地缴纳。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7月2日(星期四),除息日为2009年7月3日(星期五)。
三、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9年7月2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09年7月3日(星期五)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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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22楼
咨询联系人:嵇元弘、叶启良
咨询电话:0755-86000096
传真电话:0755-86331111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