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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2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康强电子副董事长刘俊良减持股份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刘俊良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经查明,自2008年10月29日至2009年2月6日期间,刘俊良累计减持康强电子股份4,429,900股,占总股本的2.28%,累计成交金额为18,068,805.15元。刘俊良在减持过程中,没有及时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本所申报并在本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导致其未能及时对外披露相关减持信息。(深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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