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6月23日上午9时30分
2.开会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开会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岩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参加表决股东情况
1.参加表决股东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28,873,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3.46%。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参加表决情况:
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表决。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1.选举吴国康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8,873,400股,占参加表决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杜坚毅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8,873,400股,占参加表决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选举郭介胜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8,873,400股,占参加表决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侯瑞昌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