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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顶监事会批评董事会不作为

  证券时报记者 陈 锴

  本报讯 四川金顶(600678)董事会的混乱局面迫使公司监事会挑起大梁。日前,四川金顶的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督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公司经营层勤勉尽责并提出工作要求的议案》。

  自华伦集团债务危机爆发以来,四川金顶的债权人追讨债务的公告不绝于耳。但是,四川金顶的董事会在危机时期的表现却令人失望,四川金顶的董事会甚至没有针对公司危机时期如何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职工的稳定进行专题会议。

  针对公司当前的问题,四川金顶的监事会先后提出了经营管理层采取加大催收公司应收款项力度的议案,尽快研究公司债权人诉讼解决办法的议案及要求董事会采取有效防范风险措施的议案。

  但是,董事会的无作为或许让监事会的上述提议的效果大打折扣。公告显示,目前,四川金顶应诉案件达31 件,诉讼金额约6 亿多元,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遭冻结;截至目前,四川金顶已披露未经过决策程序的对外担保合计1.27 亿元;公司面临政府协调的银行、债权人等给予的三个月宽限期马上到期;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已于六月初进入了破产重整;四川金顶公司面临着生产可能停顿和职工不稳定的危急状况。

  为了保护包括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帮助四川金顶度过危机,四川金顶监事会日前又审议通过了《督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公司经营层勤勉尽责并提出工作要求的议案》。

  根据议案,此次监事会的决议要求四川金顶董事会、经营层做好的工作包括,公司董事会应于公告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公司办公地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会议,研究公司应对危机的解决方案,如何应对诉讼、及时申报债权等。董事会应落实对外担保或有事项彻底自查工作;并对《合并公告》内相关债权债务进行核实及债权申报;同时,由控股股东派出的董事,对控股股东的重大事项应及时书面告知上市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经营管理层应坚守岗位在公司现场办公,对重大事项包括资金管理等应由经理层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及时书面报告董事会、监事会、当地政府,确保生产持续经营和职工稳定。按照相关规定,对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公司经营层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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