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证券 > 正文
【本报讯】伊泰B股(900948)今日公布重大事项公告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9年6月18日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从2009年7月1日起,凡在内蒙古行政区域内的原煤生产企业,均要按原煤产量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煤矿生产的煤种属长焰煤和不粘结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按生产量每吨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15元。根据公司上半年生产的实际情况,2009年下半年预计生产原煤1160万吨,预计影响公司2009年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000万元。
   已有_COUNT_条评论 我要评论
已有_COUNT_条评论 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