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增资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并拟获得其控制权事宜达到重大资产购买标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自2009年5月25日起停牌。
一、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介绍
2009年3月6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公司")增资人民币1亿元,增资后,本公司持有中油公司50%股权。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与自然人股东张亚东先生签订《关于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拟获得对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权。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在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落实相关事宜,努力推进重大资产购买进程;同时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等工作;公司按规定每周发布一次重组进展情况提示公告,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止重大资产事项的原因
在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由于交易对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前期承诺的解除中油公司1.67亿元对外担保事项,为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决定中止此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仍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四、承诺事项
本公司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
五、复牌安排
本公司股票将于2009年6 月22日复牌。
公司对于此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给投资者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