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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2日 05:0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09年6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480号) 和2009年6月18日《关于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9]412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指《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地

  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指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招募说明书指《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对该招募说明书的

  任何修订和补充,包括依据法律法规对该招募说明书进行的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指《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指依据有关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

  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

  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

  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

  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

  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

  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存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日/天指公历日

  月指公历月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基金账户指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凭证

  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

  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从某一销售机构转托管另一销售机构的业务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并由同

  一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

  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

  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

  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

  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后的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

  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

  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

  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合同由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

  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

  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

  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层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孟凡利

  总经理:高清海

  电话:021-50372168

  传真:021-50372197

  联系人:王伟毅

  发展沿革: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First-Trust Fund Management Co.,Ltd.)是原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联合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2002 年9 月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正式筹建,2003 年5 月8 日获准开业,是国内实施“好人举手制”以来第一家以信托投资公司为主发起人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下设市场销售团队(分华东、华北、华南三区域总部)、营销策划及基金事务团队(分基金事务部、客户服务部、营销策划部)、新业务团队(分理财顾问部、新业务销售)、基金投资部、研究部、金融工程部、清算会计部、信息技术部、监察稽核部、综合管理部。截止至2009年 5月31日,公司有正式员工98人,多数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二)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其中,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出资90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45%;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0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30%;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出资50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25%。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孟凡利先生,董事长,博士,教授;曾先后任山东经济学院财务会计系副主任、主任,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东峰先生,副董事长,大学本科,经济师;曾任江苏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基建处科长、江苏省投资公司综合计划处主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综合计划部经理、香港博腾国际投资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李建国先生,董事,硕士;曾任青岛市计委投资处处长,现任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相开进先生,董事,法学学士,律师;曾任山东省计委培训中心教师、山东省计委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处主任科员、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海外企业部职员、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助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中秋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曾任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中方驻澳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经济小组工作成员,现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香港华建国际金融投资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刘学湧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人身险部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第一副总经理、华泰财产保险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俊海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法学系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消费者协会理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

  (2)监事会成员

  牟东明先生,监事长,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青岛国信实业公司研究发展部经理、青岛国信实业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青岛国信体育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牧农先生,监事,工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副经理、项目评审部副经理、青岛华和国际租赁公司副总经理、法国巴黎鲁新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业务经理。

  戴平先生,监事,大专,工程师;曾任江苏省投资公司工业部副经理,现任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投资部副经理。

  桑维英女士,职工监事,MBA;14年证券从业经验。2002年10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现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行政总监。

  庞少华先生,职工监事,硕士,会计师,14年证券从业经验。2005年1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清算会计部副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孟凡利先生,董事长,博士,教授;曾先后任山东经济学院财务会计系副主任、主任,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清海先生,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任新加坡鲁信(亚洲)投资公司董事、济南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省国际信托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经理。

  吴胜光先生,督察长,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南京大学城市与资源系副主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二部经理、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2、基金经理

  何俊春女士, MBA,2004年5月获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10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职于上海鸿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12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泰信天天收益基金交易员、交易主管,2007年2月至2009年4月担任泰信天天收益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10月至今任泰信双息双利基金基金经理。

  马成先生,硕士,2004年5月获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2006年获得银行间交易员资格,6年证券从业经历。2003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公司,先后担任理财顾问部高级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助理,集中交易室交易主管。2007年11月至2008年10月担任泰信双息双利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10月至今担任泰信天天收益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构成如下:

  高清海先生,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

  崔海鸿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泰信优势增长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王鹏先生,公司基金投资总监,泰信先行策略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梁剑先生,公司研究副总监,泰信先行策略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何俊春女士,泰信债券增强收益基金基金经理,兼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马成先生,泰信债券增强收益基金基金经理,兼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另外,督察长、监察稽核部经理列席会议。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 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涉及上述事项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上述禁止行为应相应变更。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立董事参加的审计、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等,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重大决策。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金融工程部和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并将评估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

  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内部稽核报告报董事长及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

  法定代表人:肖 钢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董杰

  托管部门联系人:宁敏

  电话:(010)66594977

  传真:(010)66594942

  发展概况:

  中国银行业务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三大领域,其中,商业银行业务是中国银行的传统主营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及金融市场业务。中国银行提供的公司金融业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以及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汇兑、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托收承付、集中支付、支票圈存及票据托管等其他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包括储蓄存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个人中间业务、“中银理财”服务、私人银行业务和银行卡业务等;金融市场业务主要包括本外币金融工具的自营与代客业务、本外币各类证券或指数投资业务、债务资本市场业务、代客理财和资产管理业务、金融代理及托管业务等。

  中国银行在国内同业中率先引进国际管理技术人才和经营理念,不断向国际化一流大银行的目标迈进,截至2008年末,中国银行境内外机构共有10,789家,截至2007年末底,中国银行境内外机构共有10,834家,其中内地机构9,983家,港澳及境外机构806家。内地商业银行部分,一级分行、直属分行37家,二级分行284家,基层分支机构9,659家在中国内地拥有37家一级分行、直属分行,拥有283家二级分行及9,824家分支机构;在境外有689家分行、子公司及代表处,是中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银行。

  截至2008年末,中国银行资产总额69,556.94亿元,负债总额64,617.9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682.7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6.01%、16.63%和10.24%。实现净利润650.73亿元,比上年增长4.9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5.39亿元,同比增长13.00%;每股收益为0.25元,比上年增加0.03元。不良贷款率由3.12%下降至2.65%。集团年末总市值达到6,699.97亿元,列全球上市银行第六位。

  2007年,中国银行营业收入快速增长,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产质量明显改善,实现税后利润620.1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加139.59亿元人民币,增幅29.05%,其中,股东应享税后利润562.2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加136.05亿元人民币,增幅31.92%;截止2007年末,中国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3.34%,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0.67%;中国银行不良贷款率为3.12%,较2006年末下降0.92个百分点。

  多年来中国银行围绕客户需求所做的不懈努力,得到了来自业界、客户和权威第三方的广泛认可。在与国际同业和国内同业的激烈竞争中,凭借雄厚的实力和优良的服务,中国银行脱颖而出,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唯一的银行合作伙伴;自1990年以来,中国银行一直荣登《财富》500强排行榜;2004至20078年,中国银行连续被《环球金融》杂志评为“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和“中国最佳外汇银行”,并评为2008年度中国最佳债券和现金管理银行;20078年,中国银行在《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中排名第910位;2008年中国银行被《财资》评为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20078年中国银行被《金融亚洲》评为最佳贸易融资银行、最佳外汇交易银行、最佳派息政策承诺奖、亚洲最佳公司(最佳股利政策)“亚洲最佳公司(最佳管理、最佳公司治理、最佳股利政策)”和“中国最佳外汇交易银行”;20078年中国银行被《亚洲货币》杂志和《贸易融资》杂志分别评为中国最佳外汇服务银行“中国最佳现金管理银行”和中国本土最佳贸易服务银行“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2008年中国银行被在“和讯财经风云榜”中,中国银行被评为“中国银行业杰出服务奖”、“中国银行业理财产品测评最具投资价值浆”;《欧洲货币》评为中国区最佳商业银行、中国区债务资本市场最佳投资银行、香港区最佳商业银行和中国区最佳外汇服务奖;20078年中国银行再次荣获“优信咨询(Universum)”评选的“最理想雇主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肖钢先生,自2004年8月起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自2003年3月起任中国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行长,自1996年10月起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期间曾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司长、货币政策司司长、广东省分行行长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1989年10月至1996年10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总裁、计划资金司司长等职。肖先生出生于1958年8月,1981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1996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李礼辉先生,自2004年8月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行长。2002年9月至2004年8月担任海南省副省长。1994年7月至2002年9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1988年至1994年7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新加坡代表处首席代表、福建省分行副行长等职。李先生出生于1952年5月,197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系财政金融专业,1999年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经济学博士学位。

  李早航先生,自2004年8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00年11月加入本行并自此担任本行副行长。于1980年11月至2000年11月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曾工作于多个岗位,先后担任分行行长、总行多个部门的总经理及副行长。1978年毕业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2年6月起担任中银香港控股非执行董事。

  王永利先生,自2006年8月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自2003年11月至2006年8月任中国银行行长助理,1997年4 月至2003 年11月历任中国银行财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福建省分行常务副行长及行长,以及河北省分行行长等职。王先生出生于1964年4月,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2005年获得厦门大学博士学位。

  董杰先生,自2007年11月27日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自2005年9月起任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1983年7月至2005 年9月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沙头角支行行长、深圳市分行信贷经营处处长、公司业务处处长、深圳市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等职。董先生出生于1962年11月,获得西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部门的设置及员工情况

  中国银行总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根据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托管对象和托管服务种类,中国银行于2005年3月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下设覆盖销售、市场、运营、风险与合规管理、信息技术、行政管理等各层面的多个团队,现有员工90余人;另外,在上海市分行、深圳市分行设有托管业务团队。

  (四)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止到20087年1112月末月末,中国银行已托管长盛创新先锋混合、长盛同盛封闭、长盛同智优势混合(LOF)、大成2020生命周期混合、大成蓝筹稳健混合、大成优选封闭、大成景宏封闭、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国泰沪深300指数、国泰金鹿保本混合(二期)、国泰金鹏蓝筹混合、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海富通股票、海富通货币、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华宝兴业大盘精选股票、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华夏策略混合、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华夏回报混合、华夏行业股票(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LOF)、嘉实货币、嘉实稳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增长混合、嘉实债券、嘉实主题混合、金鹰成份优选股票、银河成长股票、易方达平稳增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易方达积极成长混合、易方达货币、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易方达深证100ETF、易方达中小盘股票、银华优势企业混合、银华优质增长股票、银华领先策略股票、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景顺长城优选股票、景顺长城货币、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招商先锋混合、泰达荷银精选股票、泰达荷银集利债券、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友邦华泰价值增长股票、南方高增长股票(LOF)、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国富强化收益债券、工银全球股票(QDII)、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银华全球优选(QDII-FOF)景宏、同盛、华夏行业精选、同智优势成长、易方达平稳增长、易方达策略成长、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易方达积极成长、易方达货币、易方达月月收益、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嘉实服务增值、嘉实成长收益、嘉实理财通系列(含嘉实稳健、嘉实增长、嘉实债券)、嘉实货币、嘉实沪深300指数、嘉实超短债、嘉实主题精选、银华优势企业、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海富通收益增长、海富通货币、海富通股票、海富通精选2号、万家180指数、金鹰成份股优选、华夏回报、华夏回报二号、华夏大盘精选、景顺长城景系列(含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景顺长城货币、景顺长城优选股票)、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泰信天天收益、泰信优质生活、招商先锋、大成蓝筹稳健、大成财富管理2020、大成优选、泰达荷银行业精选、国泰沪深300指数、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国泰金鹏蓝筹价值、友邦华泰盛世中国、友邦华泰积极成长、南方高增长、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华宝兴业动力组合、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国海富兰克林潜力组合、银河竞争优势成长、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嘉实研究精选股票、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国泰金鹿保本二期、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友邦华泰价值、工银瑞信大盘蓝筹、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泰达荷银集利债券型基金、华宝兴业大盘精选股票型基金、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等647只证券投资基金,等52只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市场型、指数型、行业型、创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和理财品种,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五)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开办各类基金托管业务均获得相应的授权,并在辖内实行业务授权管理和从业人员核准资格管理。中国银行自1998年开办托管业务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包括托管业务授权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保密守则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在敏感部位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和隔离墙,安装了录音监听系统,以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了有效核对和监控制度、应急制度和稽查制度,保证托管基金资产与银行自有资产以及各类托管资产的相互独立和资产的安全;制定了内部信息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基金信息披露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对托管业务的风险控制负第一责任。部门内部设有专门的风险控制小组,作为部内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审议和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决定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风险管理战略、基本原则、风险管理目标和重大政策措施,检查和监督风险管理战略、方针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针对托管业务的特点,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内部设立高级合规官和风险与合规管理团队,具体开展部门内部内控及风险管理的相关工作。

  最近一年内,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六)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托管人就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基金管理人报酬和基金托管人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支付方法、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等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复核。基金托管人在履行上述职责过程中,如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层

  法定代表人:孟凡利

  总经理:高清海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电话:021-50372168

  传真:021-50372269

  联系人:张德庆

  网址:www.ft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全国)

  网址:www.boc.cn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客服电话:95588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传真:021-58408836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陈洁

  网上银行:www.bankcomm.com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联系人:董云巍 吴海鹏

  (6)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010-66223584

  联系人:王曦

  客服电话:010-96169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网址:www.cmbc.com.cn

  (7)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传真:0755-82080386

  联系电话:0755-22166316

  联系人:姜聃

  网上银行:www.sdb.com.cn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立哲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

  传真:0755-25878316

  联系电话:0755-25859591

  联系人:霍兆龙

  网上银行:www.18ebank.com

  (9)公司名称: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室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客服热线:4006198888

  传真:010-85252655

  联系电话:010-85252656

  联系人:赵明

  公司网址:www.mszq.com

  (10)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26层11、1(51803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0007)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电话: (010)84183389

  联系人:黄静

  网址:www.guodu.com

  (1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电子邮箱:wangzq@b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1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传真: 0531-81283900

  电话: 0531-81283938

  联系人: 傅咏梅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电话:010-66568047

  联系人:李洋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魏明

  网址:www.csc108.com

  (1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传真:0532-85022026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联系人:丁韶燕

  网址:www.zxwt.com.cn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下转A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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