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遐想煤电纷争 或许终成双赢结局

  □ 闫 伟

   近日,中国煤炭生产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在政府部门协调下,已落实2009年的重点电煤合同429万吨,价格按年上升了4%。兖州煤业发表通告称已签订2009年度国内煤炭销售合同784万吨,平均含税基准价为502.62元人民币/吨。该公司还称,在政府部门协调下签订了2009年度重点电煤销售合同429万吨,与2008年度重点电煤合同量持平;平均含税基准价为463.86元人民币/吨,与2008年度重点电煤销售合同约定的平均含税基准价相比增加了4.0%。

   对于持续很久的煤企和电企纷争,这算得上是一个好消息。即便是各自巨头没有声音,关心事件进展情况的媒体和专业人士早已是迫不及待的展望“一片和平气象”。据《21世纪经济报道》16日的报道称,采访的知情人士称煤电矛盾的解决,近期可能获突破性进展。国家发改委已明确介入煤电协调,而协调方案很可能就是“煤价上涨4%”。当日,从华润集团和华能集团相关高管处,也证实了这一消息。“最终的价格和协调方案的出台时间,要等待国务院敲定。”这位知情人士表示,方案的出台时间“应该不会太久”。

   所谓天下之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和。对于国内的煤炭企业和电企来说,或许最终的和局是都能够接受而且是最为不伤“和气”的结果。但即使发改委的协调方案能及时出台,对胶着半年的煤电双方来说,理顺供需关系仍需一个过程。此前,在长达半年的僵持阶段,煤炭供需双方,都已找到了各自的“解决方案”。电力企业大多已通过“进口煤”及“自产煤炭”进行了供应缺口补充,而加大煤炭进口,已对国内煤炭企业已形成一定压力。但是煤炭企业也在寻找适合自己的出路。

   2009年即将过半,煤电双方挂账资金数亿元的资金让煤电双方签约的心情更加迫切。种种迹象表明,煤电谈判进入破冰阶段,但是煤、电央企对于煤电价格涨幅仍未达成统一。由于在去年的“2009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会”上煤电双方一单未签,为保证双方的生产,从今年初截至目前,煤电双方对于部分2009年重点电煤的购销按照2008年重点电煤价格预付货款,但由于五大发电集团和煤炭企业始终未能就价格达成协议,这部分重点电煤一直没有进行结算。而这次兖州煤业签订的销售合同可以看做是“区域型破冰”。五大电力集团率先与山东、贵州等地方煤炭企业达成涨幅4%的协议,以期带动全国其他主要产煤省及两大煤炭央企。

   和解,是双方共同让步的结果。此前,发电企业坚持电煤每吨比去年降价50元,以便和国际市场接轨;而煤矿则力主涨价50元或更多,以弥补今年1月1日起煤炭企业增值税提高4个百分点增加的成本支出。

   尽早结束煤电纷争,不论对煤炭企业来说,还是对电力企业来说,都是有益的。煤矿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成本中工资占了大头。火电企业为博弈而减少进煤,逼着煤价下降,无法正常转嫁税负增加带来的成本上升压力,就将迫使煤矿减少工资提取,让本来收入就低的矿工工资大幅减少;煤矿生产也是高危行业,水、火、瓦斯、顶板垮塌灾害时时威胁安全。电力企业减少购煤,迫使煤矿减产停产,但维持井下安全的抽风、排水、瓦斯抽放的设备还得照常运行,工作面也还得照常投入材料进行维护,否则就会发生水淹巷道、工作面顶板垮塌、瓦斯大量积聚的严重问题,造成长时间无法恢复生产,严重威胁矿工生命。“和棋”的结果虽然没有达到吨煤涨50元的目标,但最终以涨幅4%而几乎抵消4个百分点的增值税涨幅,让煤矿的生产经营终于能够正常进行,无疑是大好事。

   另一方面,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电力需求减弱,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呈不断下降趋势,发电企业利润普遍下降。在这样的情况下,若再因煤电博弈而出现燃煤断顿的情况,那就更会陷电企业于更大困境。海外购煤本来是一举两得的策略,既可解眼前燃煤之急,又可施压煤炭企业。但是,海外大量购煤,必致国际煤价上涨,促使国内外煤价接轨,让海外购煤策略失效;而且,国内电厂设备多是针对国产煤设计的,省外购煤不是一个长远的可取之策。发改委出面协调,无疑给了发电企业一个体面让步的台阶;最后仅以煤价4%的涨幅而非吨煤50元的涨幅让步达成“和棋”,更是求之不得的利好。

   虽然现在的形势还不是很明朗,但是根据专业人士分析,解决煤电纷争最重要的是煤炭和电力完全市场化,在市场化改革难以一步到位的情况下,煤电之争通过相互让步实现合作双赢乃至多赢值得肯定。通过有效的战略合作,皆大欢喜的结局是可能出现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出现暂时的纷争是不可避免的。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究竟到什么时候结束,我们还是需要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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