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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0日 05:1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股票代码:601186股票简称:中国铁建编号:临2009—020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19日在北京市复兴路40号中国铁建大厦举行。

  本公司于2009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联交所网站分别发出了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国瑞先生主持。公司56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598,620,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9%。其中:内资股(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834,036,811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4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64,583,791股。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审议通过了以下普通决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董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的8,598,071,602股(其中A股7,834,270,811股,H股763,800,791股),反对的348,000股(其中A股0股,H股348,000股),弃权的201,000股(其中A股0股,H股201,000股),分别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15%、0.004047%及0.002338%。

  (2)审议通过《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的8,598,004,102股(其中A股7,834,245,811股,H股763,758,291股),反对的39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390,000股),弃权的226,500股(其中A股25,000股,H股201,500股),分别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30%、0.004536%及0.002634%。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的8,576,540,720股(其中A股7,834,245,811股,H股742,294,909股),反对的373,000股(其中A股25,000股,H股348,000股),弃权的21,706,882股(其中A股0股,H股21,706,882股),分别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3216%、0.004338%及0.252446%。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的8,598,588,602股(其中A股7,834,245,811股,H股764,342,791股),反对的31,000股(其中A股25,000股,H股6,000股),弃权的1,000股(其中A股0股,H股1,000股),分别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28%、0.000361%及0.000012%。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的8,597,882,352股(其中A股7,834,245,811股,H股763,636,541股),反对的688,250股(其中A股0股,H股688,250股),弃权的50,000股(其中A股25,000股,H股25,000股),分别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414%、0.008004%及0.000581%。

  (6)审议通过《关于H 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的8,598,129,852股(其中A股7,834,245,811股,H股763,884,041股),反对的10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100,000股),弃权的390,750股(其中A股25,000股,H股365,750股),分别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93%、0.001163%及0.004544%。

  (7)审议通过《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外部审计师及支付其2008年度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的8,597,636,002股(其中A股7,834,245,811股,H股763,390,191股),反对的957,600股(其中A股0股,H股957,600股),弃权的27,000股(其中A股25,000股,H股2,000股),分别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49%、0.011137%及0.000314%。

  (8)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赵广发先生和朱明暹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项议案采用了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同意增补赵广发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的8,584,298,671股(其中A股7,833,019,987股,H股751,278,684股),反对的3,899,431股(其中A股1,275,824股,H股2,623,607股),弃权的10,447,500股(其中A股0股,H股10,447,500股),分别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439%、0.045349%及0.121502%。

  2)、同意增补朱明暹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的8,583,908,921股(其中A股7,832,969,987股,H股750,938,934股),反对的4,239,181股(其中A股1,275,824股,H股2,963,357股),弃权的10,447,500股(其中A股0股,H股10,447,500股),分别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907%、0.049301%及0.121502%。

  (9)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的8,598,409,102股(其中A股7,834,245,811股,H股764,163,291股),反对的9,500股(其中A股0股,H股9,500股),弃权的202,000股(其中A股25,000股,H股177,000股),分别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40%、0.000110%及0.002349%。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基本报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的8,598,408,102股(其中A股7,834,245,811股,H股764,162,291股),反对的161,500股(其中A股0股,H股161,500股),弃权的51,000股(其中A股25,000股,H股26,000股),分别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29%、0.001878%及0.000593%。

  (11)审议通过《关于2008 年度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的8,598,408,602股(其中A股7,834,245,811股,H股764,162,791股),反对的1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10,000股),弃权的202,000股(其中A股25,000股,H股177,000股),分别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34%、0.000116%及0.002349%。

  2、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审议通过了以下特别决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规则,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的8,598,559,602股(其中A股7,834,245,811股,H股764,313,791股),反对的8,500股(其中A股0股,H股8,500股),弃权的52,500股(其中A股25,000股,H股27,500股),分别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91%、0.000099%及0.000611%。

  (2)审议通过《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的8,113,003,886股(其中A股7,817,494,488股,H股295,509,398股),反对的485,609,216股(其中A股16,776,323股,H股468,832,893股),弃权的7,500股(其中A股0股,H股7,500股),分别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52388%、5.647525%及0.000087%。

  (二)公司独立董事李克成先生、赵广杰先生、吴太石先生、魏伟峰先生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0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参会股东进行了审阅。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委派李志宏律师、赵亚楠律师共同见证了本次会议,根据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1186 股票简称:中国铁建编号:临2009—021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6月19日在中国铁建大厦14层第2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为9名,9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国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石武铁路客运专线增加投资的议案

  同意在原承诺投资15亿元的基础上,以自有资金再向京广客运专线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广客专河南公司”)增资10亿元人民币,作为股权投资,用于京广客运专线石家庄至武汉客运专线项目建设。两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共向京广客专河南公司投资25亿元,约占其股本总额的8.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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