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证券 > 正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416号),原则同意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19日
   已有_COUNT_条评论 我要评论
已有_COUNT_条评论 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