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侯捷宁 朱宝琛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操纵市场的行为也日趋复杂,操纵手法也花样翻新,但是,再隐蔽的操作手法也终究逃脱不了监管部门的“法眼”。日前,中国证监会依法查处了张建雄利用虚假申报手段操纵证券市场案,张建雄被没收违法所得134.2万元,并处以罚款134.2万元。这是继周建明短线操纵案之后,证监会对虚假申报操纵市场行为开出的又一张罚单。
据了解,张建雄利用“张振春”证券账户,在交易“ ST源药”股票过程中,为了能以较高价格卖出,而进行频繁买入申报和撤销申报。在此过程中,他以逐笔升高的价格大量申报买单,造成“ ST源药”股票买入申报量很大、价格逐渐上升的假象,然后迅速撤单。其频繁大量买入申报并不是以实际买入成交为目的,而是为了影响其他投资者对相应股票供求和价格走势的判断,诱导其跟进买入,推高股价,随后再以相对较高的价格卖出其持有的股票。
因此,证监会认定,张建雄通过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虚假买入申报推高股价,诱导其他投资者跟进买入,所后以高价卖出自己持股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四项“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了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与传统操纵手法相比,虚假申报操纵时间短、成本低、隐蔽性强,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侵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因此,这类案件也时证券监管机构一直以来打击的重点。证监会将会同证券交易所,对操纵市场行为,特别是各种新型操纵手法保持高压态势,密切监控,严厉打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