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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9日 05:1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股票代码:600559股票简称:老白干酒公告编号2009--014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9年6月18日接公司股东衡水京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安集团)通知,2009年6月16日至2009年6月17日下午15:00时,京安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老白干酒股份955,45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140,000,000股的0.68%。

  自2007年9月14日至2009年6月17日,京安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卖出老白干酒7,915,450股股份,占老白干酒总股本140,000,000股的5.65%。

  截止目前,京安集团持有老白干酒股份为21,145,758股,占老白干酒总股本的15.10%,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6,084,550股。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六月十八日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简称:老白干酒

  股票代码:6005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衡水京安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平县安平县城为民大街31号

  通讯地址:安平县安平县城为民大街31号

  签署日期:2009年6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章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衡水京安集团有限公司

  京安集团指 衡水京安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老白干酒、上市公司 指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公司名称:衡水京安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平县安平县城为民大街31号

  法定代表人:魏志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31125000007886

  税务登记证号:13112572160800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肉食品加工及销售,蔬菜储运及销售;出口本企业自产肉制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

  经营期限:200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1日

  通讯地址:安平县安平县城为民大街31号

  邮政编码:053600

  主要股东名称:

  河北嘉诚金属线材网类制造有限公司44.8%

  安平县贸易局30%

  安平县第二医院有限公司16.8%

  安平县安保棉业有限公司8.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 名 性别、职务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魏志强 男 董事长兼总经理 131182195311040214 中国 河北安平县城

  祝文凯 男 董事133028197005030138 中国 河北安平县城

  魏立佳 男 董事131125197408050015 中国河北安平县城

  祝二凯 男 董事13302819720201003X 中国河北安平县城

  纪贺兵 男 董事13112519730104001X 中国河北安平县城

  上述人员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减持股份的说明

  京安集团依据公司的发展规划,调整投资结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减持所持有的老白干酒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京安集团在未来12 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持所持有的老白干酒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2007年9月14日至2009 年6月17日,京安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所持有的老白干酒股份7,915,450股,占老白干酒总股份的5.65%;其全部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并及时按照规定进行了披露。

  二、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变动前,京安集团为老白干酒的第二大股东,持有老白干酒29,061,20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000,000股),占老白干酒股份总数的20.75%。

  2007年9月14日至2009年6月17日,京安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卖出其所持有的老白干酒股份7,915,450股,占老白干酒总股份的5.65%。

  本次变动后,截至2009年6月17日,京安集团持有老白干酒股份为21,145,758股,占老白干酒总股份的15.10%,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6,084,550股。

  三、标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京安集团所出售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老白干酒股票的情况如下:

  买入

  卖出

  月份

  数量(股)

  交易的价格区间(股/元)

  数量(股)

  交易的价格区间(股/元)

  2009年6月

  955,450

  12.25-12.6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京安集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衡水京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志强

  二OO九年六月十八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河北省衡水市人民东路809号

  股票简称

  老白干酒

  股票代码

  6005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衡水京安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安平县安平县城为民大街31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继承 □赠与 □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29,061,208股持股比例:20.7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21,145,758变动比例:15.1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衡水京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魏志强

  日期:二OO九年六月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衡水京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志强

  签署日期:200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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