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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曝光60家黑证券机构 华南私募赫然在列

  揭露黑嘴报道引起监管部门关注

  证券时报记者 万勇

  本报讯 “8800元即可做庄”,打着这一旗号到处招摇撞骗的“华南私募”经证券时报(2009年6月5日A5版)曝光后,日前已引起广东证监局的注意。记者从广东证监局昨日发布的《广东证监局辖区第五批不具有合法证券经营业务资质的机构名单》中看到,在第五批共60家不具有合法证券经营业务资质的机构名单中,“华南私募”赫然在列。

  据了解,“华南私募”引诱投资者参与做庄的骗局经过证券时报曝光后,该机构现已销声匿迹,而此前该机构留给投资者的电话也一直处于断线状态。广东证监局表示:对未经批准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的有关机构和个人,一经发现,证券监管部门将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坚决取缔;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自去年11月起,广东证监局已公布了195家类似“黑名单”。

  广东证监局表示,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任何机构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不得经营证券业务,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不得以销售炒股软件、合作炒股、带客操盘等名义变相向客户推荐股票,并收取所谓的会员费、服务费;不得公开招揽客户、代理客户从事证券委托理财经营活动,进行收益分成,否则均属违法。

  广东证监局提醒投资者:在接受有关机构提供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之前,应核实该机构经营主体资格的合法性,了解其业务经营方式是否合法。同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即使是合法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员工,也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损失作出承诺,不得与客户约定利润分成。对有关机构“免费荐股”、“推荐黑马”、“提供内幕信息”、“私募操盘”、“保证盈利”等虚假宣传信息,应保持高度警惕,并拒绝推销荐股服务的陌生电话,更不应将投资资金打入他人或非法机构的账户,参与有关机构或个人的违法行为。

  而根据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接受不具有合法证券经营业务资质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荐股服务,因此产生的投资损失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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