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证券简称:广州浪奇公告编号:2009-014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会议名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
2. 召开时间:2009年6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30时,会期半天。
3. 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主持人: 董事长陈翔志先生
7.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7876168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5.64%。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1. 《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78761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2. 《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78761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3. 《2008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情况: 同意78761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4. 《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8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27,466.82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6,819,756.24元,可供分配利润为32,147,223.06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392,243.04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754,980.02元。经本次会议决定,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 同意78761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5. 《关于续聘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78761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6. 《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2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没有参与表决,其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8438189票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通过。
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78761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新任第六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投票选举,钟学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峻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职务。
表决情况: 同意78761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经本次新任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由陈翔志先生、傅勇国先生、姚伟民先生、赵璧秋先生、何威明先生、姜永宏先生和钟学军先生组成,其中,何威明先生、姜永宏先生和钟学军先生为独立董事。
9.《关于向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8761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轻纺城支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8761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第1至6项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4月23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上述第7 项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4月29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上述第8至10项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5月26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有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章震亚、邓文剑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23证券简称:广州浪奇公告编号:2009-015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9年6月1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占应参加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授权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翔志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李峻峰先生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同意由钟学军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调整后提名委员会由董事姚伟民先生和独立董事姜永宏先生、钟学军先生共三人组成,由独立董事钟学军先生担任召集人。李峻峰先生不再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同意由钟学军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陈翔志先生和独立董事何威明先生、钟学军先生共三人组成,由独立董事何威明先生担任召集人。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