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6月15日接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递交的持股变动通知。于2009年6月12日,公司董事长陈景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594,000股,其中21,000,000股转让给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有关本次股份变动详情如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管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等导致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的除外。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