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虹宇
昨日,北京市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当地政府将通过财政资金“奖励”等方式,鼓励企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来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基于市场的节能新机制,企业间签订合同,能源服务公司帮助减少业主的能源消费,而减少的能源费用,则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投资的节能投资方式。
根据北京市昨日公布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办法(试行)》(下称《办法》),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15%~25%的企业,政府将给予不高过项目投资的20%的补助,节能量25%以上的企业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30%的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说白了,就是政府掏腰包,鼓励企业更多地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这种新模式。” 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常务副会长柴晓钟说。当地官方并未公布总共为这份《办法》准备了多少资金,但柴晓钟表示,钱肯定够用。
“这种机制十分有助于推动技术上的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项目的实施。”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主任沈龙海在接受CBN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官方表示,凡是符合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建、或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的单位、或节能改造后年节能量达到15%三个条件之一的单位,均可提出申请,享受扶持政策。
据了解,合同能源管理在发达国家是一种普遍的节能方式,但在中国,仍存在着市场认知度不高、节能服务公司不多且融资难、节能服务产业市场混乱以及企业对于节能意识缺乏等多个问题。
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窦铮说:“很多效益好的企业并不重视节能带来的经济效益,而效益不好的企业又缺乏资金开展节能项目,无法分享节能受益。”
他同时表示,从目前来看,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投资渠道还不通畅,市场上缺少对节能服务公司简洁有效的担保方法,节能服务公司贷款困难。另外,在评价标准方面,也缺少同意的评价标准和权威性的第三方机构。
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中国的节能服务公司只有386家,市场仍然偏小。住房部副部长仇保兴上月接受CBN采访时曾表示,节能服务公司是中国企业的一个机遇,他还举例说,仅瑞典一国,当地的节能服务公司就达4000多家。
(CBN记者 许可新 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