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境外PE/VC下月有望在沪设立子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2日 07:5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11日表示,外国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VC(风险投资基金)公司在上海设立独资或合资公司的规定将会在一个月内出台,目前有关的管理办法已通过政府部门审议,预计上述公司的资本金将会在1000万美元以内。

  在北京举行的国际金融协会春季会员会议上,方星海介绍,上海将要设立一套适合私募行业发展的法律和市场环境,这些企业可在上海浦东注册并开展包括海外基金、人民币基金等有关业务,上海市政府将给予这类机构金融企业待遇,并给予类似金融机构的优惠及激励措施,如在税收办法上可以施行先受益后交税的原则。此外,他还介绍,下一步上海还将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进一步完善私募行业发展的市场及法律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便捷,加速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张泰欣)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