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6月4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召开董事会200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会议于2009年6月9日下午在华发大厦东座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6人,董事唐崇银先生因出差无法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张翼先生参会表决,监事列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出售深圳注塑业务相关资产的议案》

  鉴于公司设于武汉市的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注塑业务和保丽龙业务,为扩大武汉注塑业务的生产规模,节约两地经营的生产成本,实现工业资产整合,公司拟将截止2009年5月31日深圳注塑业务涉及的全部固定资产和存货出售给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出售价格为2009年5月31日的财务账面金额,合计约1185万元(具体以2009年5月31日的财务数据为准)。

  深圳注塑业务在完成相关资产交接手续及处理完结原有往来款项等事宜后即终止经营,相关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根据公司需要和个人意愿确定去留。

  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担保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关于提供担保事项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

  原内容为:"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现修改为:"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七)本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其中一款

  原内容为:"为单一对象累计或单次对外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3%。"

  现修改为:"单一对象累计或单次对外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10%。"

  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09-29)

  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10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09-28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9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6月9日下午在华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出售深圳注塑业务相关资产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年6月10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09-29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6月30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栋华发大厦六楼本公司会议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6月2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部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08年年度报告》;

  6、《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担保条款的议案》。

  上述第1-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8项议案已经董事会200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分别见2009年4月27日、6月10日的公司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6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755)83352206

  传真:(0755)83323160

  地址:深圳市华发北路411栋华发大厦东座六层612室

  邮编:518031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6月10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单位/本人 作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表决指示:

  议案一: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二: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三: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四: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五: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六: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七: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八:赞成□ 反对□ 弃权□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