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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09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37,650,0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5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45元现金)。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6月16日,除息日为2009年6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9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09年0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08*****464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8*****097 ArcelorMittal

  五、相关参数的调整

  公司股权激励授予之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08年7月30日授出36.37万份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的行权等待期为授予日起两年,等待期满后的三年为行权期。

  2、根据《公司外籍高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修订案)》的规定,公司发生权益分派情况,应对行权价格进行如下相应的调整: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3、2008年6月17日,公司实施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37,650,0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公司外籍高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修订案)》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将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由13.05元/股调整为12.95元/股。

  4、本次2008年度权益分派,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股票行权价格应由12.95元/股调整为12.90元/股,

  即12.95元/股-0.05元/股=12.90元/股。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咨询办法

  咨询联系人:朱小明、信雨含

  咨询电话:0731-2565961、2565977

  传真电话:0731-2245196

  咨询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111号华菱大厦20楼公司证券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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