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国中期
股票代码:00099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义街1号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义街1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8年6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减持其持有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期”)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累计超过中国中期已发行股份的5%。
5.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中国中期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中期: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中国中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义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润红
注册资本:118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230199100008178(1-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投资管理(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主要股东为刘润红女士,持有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0%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控制任何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减持目的
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减持目的:公司自身需要。
四、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嘉利”)本次减持前,持有中国中期股份为4179.3万股,占中国中期总股本18.2%,并于2009年4月13日全部取得上市流通权。
自2008年7月22日至2009年6月8日收盘,哈尔滨嘉利累计出售中国中期1146.2万股,占中国中期总股本的5%。
本次减持后,哈尔滨嘉利持有中国中期3033.1万股,占总股本的13.2%,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哈尔滨嘉利没有在未来12 个月内增加持有中国中期股份的计划。
五、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系统买卖中国中期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哈尔滨嘉利于2008年12月27到2009年6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中国中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98.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 。截止2009年6月8日收盘,该公司尚持有中国中期股份为3033.1万股,占中国中期总股本13.2%。
六、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七、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2、本报告书的文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润红
二○○九年六月八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润红
二○○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