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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9年4月16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 4 月 17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245,87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0.27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09年6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9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09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下关区江边路19号319室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吴 伟

  咨询电话:025-58815738

  传真电话:025-58812758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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