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4月28日召开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二、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6,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6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发0.585元),共计派发红利18,631,600.00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税发生地缴纳。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15日
2、除息日:2009年6月16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1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9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09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亭洪路48号
3、咨询联系人:雷焕文、庞燕
4、咨询电话:0771-4914317
5、传真:0771-4910755
七、备查文件: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