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09年6月3日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发给各位董事。应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通讯表决,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对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公司2007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收购桂林天门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将其更名为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资江丹霞公司"),待条件成熟时,由公司投资4,500万元对其增资,使其注册资本增至5,000万元。
资江丹霞公司现为本公司的独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经营天门山旅游景区景点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经营开发。截至2009年5月31日,资江丹霞公司应付本公司借款合计4,500万元。为加速天门山景区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经营开发,公司董事会决定将4,500万元对资江丹霞公司的债权转为资江丹霞公司的资本金,按每股1元对资江丹霞公司增资,使其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至5,000万元。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