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此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6月2日前以传真传送会议资料、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09年6月3日至8日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并于2009年6月8日上午10:00前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申请5000万元一年期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信贷规模,确保公司正常经营,降低财务费用,经与兴业银行昆明分行沟通协商,兴业银行昆明分行同意为我公司提供5000万元融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进出口押汇、信用证),期限一年。
同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因该笔贷款发生前,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对外借贷总额已使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该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该议案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792证券简称:ST马龙公告编号: 2009-028
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