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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公告

  证券代码:600647股票简称:同达创业公告编号:临2009-012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竞拍取得联合广场B栋B14、B15两处房产。(详见本公司2004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04-026)。

  2009年6月4日,本公司接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09)深福法民三初字第1866号]: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诉本公司及第三人深圳市国泰联合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请求:

  一、本公司支付联合广场B栋B14、B15两处房产所欠地价款本金人民币3,400,544.00元、利息4,322,127.69元、滞纳金5,952,647.60元(暂记自2009年4月30日),共计人民币13,675,319.29元。

  二、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本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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