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09年6月3日(星期三)下午2:00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 年6月3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09 年6月2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09 年6月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7号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5.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继光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39 人,代表股份 92,119,2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41.47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 6 名,代表股份 90,059,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54 %。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33 人,代表股份 2,059,2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提案1、审议公司董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
2.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审议公司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
2.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母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5,160,015.41元,减除本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516,001.54 元,加上上年末分配利润22,166,103.08元,减本年已分配的利润5,109,393,4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700,723.55元。公司拟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0元(含税),派发总额为4,442,950.78元(含税)。
1.表决情况:
■
2.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审议公司聘任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表决情况:
■
2.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签订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蒸汽购销合同》
该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表决情况:
■
2.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签订的《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蒸汽购销合同》
该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表决情况:
■
2.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审议公司增加经营业务范围的议案
该议案公司需要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
1.表决情况:
■
2.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议案公司需要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
1.表决情况:
■
2.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9、审议修定《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
2.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泰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清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