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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2日 07:29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000426证券简称:富龙热电公告编号:2009-14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31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景树森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180,608,8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44%。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及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出售赤峰富龙路桥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该议案以180,608,8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 0股反对,0 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9年5月1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出售股权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韶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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