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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地产称不存在利润虚增问题 否认逃避追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2日 05:1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回应市场质疑

  □本报记者 龚小磊 广州报道

  针对有关传闻报道,宜华地产(000150)6月1日做出澄清,表示2008年公司两个楼盘预售款完全符合收入结转要件,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问题。

  近期有报道称“宜华地产涉嫌提前确认收入、虚增2008年业绩,以达到逃避向二级市场公众股股东追送约2亿元股改对价。”

  资料显示,2007年,宜华地产的前身S*ST光电股改时,宜华地产的大股东宜华集团曾经做出业绩承诺,其中之一是如果2008年宜华地产净利润低于8000万元,宜华集团将向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一次,追加对价股份总数为3402万股,合每10股流通股股东获送2.7股。公司2008年前三季度结转收入为1.2063亿元,仅盈利2032万元;去年第四季度公司确认收入3.72亿元后,全年净利润则急升到8201.4万元,刚好符合承诺。市场据此认为公司有提前确认收入、避免追送对价之嫌。

  行业特点决定收入确认波动

  针对公司去年第四季度结转收入较大,远远超过前三季度总额的情况,宜华地产在给相关媒体和中介机构的答复函中表示,由于2008年度结转收入的楼盘主要是“宜悦雅轩”和“宜嘉名都”,而这两个楼盘的竣工交付时间又集中在第三、第四季度,达到结转条件的收入基本集中在第四季度,因此导致四季度利润大幅增长。

  根据回复函,宜华地产第四季度结转收入为3.7249亿元。其中宜悦雅轩结转收入4443万元,宜嘉名都结转收入3.0751亿元。2008年之前“宜悦雅轩”和“宜嘉名都”项目已经收取了销售回笼资金共2.036亿元,其中:宜悦雅轩5968.57万元,宜嘉名都1.4395亿元。2008年各季度收取的回笼资金1.482亿元,截至2008年12月31日,宜悦雅轩和宜嘉名都两个楼盘合计销售回笼资金3.518亿元,先后分两次转入预收账款,其中第四季度将2.984亿元转入预收账款,达到结算条件的预收账款转入结算收入。由于房地产行业房产销售与收入确认存在时间差,导致确认收入的波动幅度较大,收入的结转在各季度分布不均衡。

  销售收入符合结转条件

  此前有报道认为“‘宜嘉名都’的预售款在2008年年报中不符合转结为销售收入的条件”。

  据专家介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条件主要体现在风险转移的时点。

  宜华地产表示,公司在2008年开发的“宜嘉名都”楼盘在2008年已达到了结转收入的各项要件。“宜嘉名都”于2008年6月5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08年列入结算收入的房产已经进行交易鉴证和房产交易中心的函证确认。商品房已经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并已交付;售房款已收取或已经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宜华地产认为,风险已经发生转移。

  同时据宜华地产介绍,“宜嘉名都”在2008年12月28日前已经取得整个小区各栋的《竣工验收报告书》。公司认为,依据“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的约定,该项目已符合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且该项目的商品房已交付。

  此外,对于公司外砂地块要不要计提减值准备的问题,公司表示,比照上述汕头市2008年土地拍卖和成交的相关信息,公司外砂地块价格远远低于该区域其他地块的成交价格,并不存在减值迹象,因此公司没有对外砂地块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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