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军
虽然合同已签一年有余,但新都酒店第一大股东的股份回购似乎仍难实施,而本周五是该项回购的最后截止日。
2007年4月25日,新都酒店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和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培森投资公司、刘芳、朱达山与南银汇通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就瀚明公司向南银公司借款一事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书》、《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书》;如瀚明公司原股东和李聚全没有在本月29日前按合同约定实施并完成回购行为,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南银公司将与瀚明公司原股东或李聚全共同协商处置瀚明公司名下的新都酒店6615万股股份。
新都酒店近日表示,根据瀚明公司的回函和南银公司的回函,虽然瀚明公司的原股东和李聚全享有自南银公司处回购瀚明公司股份的权利,但瀚明公司的原股东截至目前仍没有明确表示将在回购协议的截止日前对瀚明公司的股权进行回购。目前,南银公司与瀚明公司原股东或李聚全仍未对后续事项进行协商。
由于瀚明公司所持6615万股占新都酒店总股本的20.08%,因而其“去向”备受关注。新都酒店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近期未与任何其他公司就转让公司股份签署任何相关文件,并承诺近三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据了解,新都酒店2008年度主营业务出现了亏损,但整体经营业绩因存在一定的非经常损益而盈利。新都酒店表示,由于深圳整体酒店业经营不景气,公司预计2009年半年度业绩仍然为亏损。截至目前,公司财务状况未得到实质性改善,经营困境未能得到有效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