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锐
⊙本报记者 徐锐
长丰汽车今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长丰集团5月21日与广汽集团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长丰集团将以每股6.975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长丰汽车15105.27万股国有股转让给广汽集团,转让总价款为105359.26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长丰集团对长丰汽车的持股比例将从此前的50.98%降至21.98%,广汽集团则以29%的持股比例成为长丰汽车第一大股东。
长丰集团承诺,在过渡期内,长丰集团为长丰汽车提供的担保、融资安排或其他支持措施继续维持。过渡期届满后,长丰汽车经营所需担保、融资安排由长丰、广汽按届时的持股比例依法予以支持。同时,在过渡期内,长丰集团将促成长丰汽车任命广汽集团提名的3名经营管理人员人选,分别担任长丰汽车的总经理助理、财务部副经理及经营管理部副经理。